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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 50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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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往事

对于跟着陆守俨出去见她发小, 初挽还是挺重视的。

一则重视陆守俨这个未婚夫,二则也重视他的发小朋友。

别管将来如何,多一个朋友, 总归不会吃亏。

当下初挽挑了之前老爷子帮她订的风衣, 最近天气暖和一些了,她穿这个正好。

她把腰带束上,看着镜子。

质感上乘的风衣挺括,包裹着镜子里小姑娘略显单薄的身段, 这让她看上去更为纤弱, 皮肤也更白, 仿佛被树皮树叶包裹着的一朵娇花。

仔细看,她头发有了光泽, 脸色略多了几分丰润, 整个人气色很好,眼睛很亮, 看上去就是这个年纪少女该有的样子。

她想起陆守俨,他好像天然有那种淡定从容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气势。

他明明比侄子大不了多少,但他就是有长辈的权威感, 就是让人服膺,而这些甚至不是陆家家规的强行辈分压制, 这甚至和他参军历练无关,他小时候就是众望所归的孩子王。

她想象着自己站在他身边的样子, 他过于稳重成熟,而她显然比同年纪的更显小, 这使得两个人年龄差比实际看起来更大。

他喜欢小的还是同龄的?不知道, 不过至少看起来他对自己足够好。

他就是护着, 护着, 疼爱,再疼爱,

他这么说了,她自然也这么信。

初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叹,其实她觉得重活一世,她不该对着镜子想象自己和某个男人配不配的问题,为什么要在意这些?

这个世上有许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去欣赏,而她对自己足够自信,并不需要凭着外貌去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可她又觉得,这么好的男人,她确实应该多付出一些,这个世上哪有不需要付出的美好,就算买一只猫回来,除了喂食,还得每每记得捋捋撸撸。

既然在乎,那就要多用些心思。

于是她到底换上了皮鞋,这样和大衣更搭。

这皮鞋她穿上不太舒服,但也只能认了——这是她为了美付出的一点代价。

也许她太过磨蹭了,等她终于走出房门的时候,陆守俨已经站在不远处石榴树旁了。

他难得穿了西装,身姿笔挺,妥帖得体,真个人看上去很不一样。

好像越发沉稳了,是不动声色的内敛和大气。

她推门出来,便见他的视线射过来,在她脸上略做停留,才道:“可以出发了吗?”

她点头,之后道:“不是说十点出发吗?我晚了吗?”

她看了下时间。

陆守俨:“没晚,走吧。”

等走出大门的时候,她对他道:“下次,你要是打算提前出发,给我说一声。”

陆守俨:“我就算等等你,也没什么。”

初挽:“那不是有点浪费时间嘛……”

其实她多少懊恼自己没事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件事本身。

陆守俨却道:“我喜欢。”

初挽意外,看他一眼。

他估计新刮了胡子,脸部线条越发明晰,包裹了硬朗挺拔身形的西装让他整个人呈现出内敛到极致的魅力。

他才二十七岁,就已经足够成熟,散发着果子的芬芳,让她浮想联翩。

她轻叹了声:“今天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侧首,微垂眸看她:“嗯?那你不喜欢吗?”

初挽:“倒是挺喜欢的,那你觉得我呢,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好看?”

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她总是能这么直白,直白到有些孩子气。

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她就是不太走心。

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那些挑逗的话,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

于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 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他一眼。

于是陆守俨便看到,满意不满意的情绪全都装在小姑娘眼底,像是一汪泉水,就要溢出来了。

陆守俨喉咙突然有些发干,喉结旁那处早已痊愈的伤口也隐隐发痒。

陆守俨低声道:“挽挽——”

声音中多少有些讨饶的意思。

初挽想想,也就笑了。

今天可真是为难他了,他估计就没有赞美女人的天赋。

陆守俨眼神无奈地看着她,解释道:“我觉得你今天确实很好看,但我觉得都一样,你以前那样也挺好的。”

初挽也就不提了:“今天剪彩应该很热闹吧?”

出于对刚才那小小缺憾的一点补偿,陆守俨便介绍得格外详细:“场面比较大,各家新闻媒体都会去,副市长也过去帮着剪彩,他是老爷子以前的属下,到时候我得过去打个招呼。不过也就一个招呼,也没我们什么事,就是凑一下。”

初挽:“好,反正我不用多想,跟着你走听你指挥就行了,对吧?”

人情应酬这方面,他肯定是高手,跟着这样的人不用动脑子,就当一个不知世事小姑娘就好了。

陆守俨笑道:“可以。”

这么说着话,已经到了电车站,陆守俨应该也很少坐电车,他也不熟,正在看电车牌,初挽图现成,随意站一旁。

也是无意中,突然感觉,好像有一道视线打量着自己。

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就见槐树后有个人影,倒是有些眼熟。

等到要细看的时候,一辆电车经过,挡住了视线,她再看,却不见了。

其实当时感觉有人看自己,并没多想,电车站人来人往的,这种无意识的感觉未必当真,只是当她看到那个人身影熟悉,且有些躲闪的时候,便感觉,仿佛不是一个巧合。

关键那个人的身影,隐约让她想起一个人,陆守俨上辈子的妻子孙雪椰。

一时自是疑窦丛生,如果是孙雪椰,她怎么会过来这里,要做什么?

按说这个时候,她和陆守俨只见过三次面,两次还是长辈在场,通信也就是那么稀拉拉的,两个人要说感情,是绝不可能有的,而且他们明明已经分手了,还是孙雪椰自己提的分手。

她怎么会好好地来找陆守俨,还鬼鬼祟祟的样子?

陆守俨正研究着站次,看她这样,也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疑惑:“挽挽,怎么了?”

初挽摇头:“没什么,刚看到一个人,觉得眼熟,估计看错了。”

陆守俨再次看了一眼那边,也没看到什么人,这时候电车来了,两个人坐了电车。

坐在车上,初挽还是想起刚才的那个身影,她觉得应该不至于,但是又觉得太过巧合了。

陆守俨意识到了她的心不在焉:“不舒服?还是不太想去了?”

初挽摇头:“不是,我在想别的事。”

陆守俨:“刚才车站看到的熟人?”

初挽侧首看向他,他年轻而稳重,眸中是显而易见的关切。

她摇头:“是,不过也没什么,就是纳闷。”

陆守俨:“那就先别想了。”

初挽:“嗯。”

她想着,自己也没什么好心虚的,就算万一是孙雪椰,没什么大不了,谁也不欠谁的。

是她自己要和陆守俨分手的,她和陆守俨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都已经分干净了吗,上辈子的事她又不知道。

再说,兴许就是自己看错了。

***********

义利西餐厅位于绒线胡同,今天是开业典礼,果然连副市长都来剪彩了,现场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也有金发碧眼的记者过来采访,毕竟这是北京城第一家洋味西式快餐厅。

陆守俨带着初挽,先上前和市领导见过了,那领导见到陆守俨也是高兴,握着他手说:“我听陆老爷子说你要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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