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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心想事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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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切正常,哪里都找不到破绽,其实就是最大的破绽。

娘娘庙有求必应很好,对于信徒来说是大好事,可那也得是真正的有求必应才好。

兴福寺供奉的是真正的佛祖,连佛祖都做不到有求必应,一个偏远地区名不见经传的娘娘庙,居然可以?

这要是其中没有高明的修士装神弄鬼,迷惑了这一镇子的人,那才是见了鬼。

娘娘庙看起来并不是十分高大巍峨的,正相反,只是一个很小的院子,里面一个堂屋,有一个所谓“娘娘”的泥像,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泥胎上还包着红布,糟糟的,水果鸡蛋猪头,什么都有。

门槛都没有,只有一个大蒲团,上面已经磨的光秃秃,不知道有多少人跪过。院子中央有一个大香炉,一看就是让众人烧香用的,此刻正烟雾缭绕。

娘娘庙里并没有庙祝或者主持之类的,好像是人们自发的维护这里的香火。

这么一个小破庙,有求必应?打死沈凤书都不信。

看到这种情形,沈凤书等人也不可能真的拜下去。倒是旁边过来烧香的人却见怪不怪,有个热心的大妈甚至还主动指点迷津。

“第一次来的都这样。”大妈笑的很慈祥:“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可我那会只是在这里想了想特别想做到的事情,当天回去就有了感应,你说灵不灵?”

还有这种事?只要想想就行?这玩意还自带读取心思这么厉害?

指点完几个小菜鸟,大妈满脸日行一善的满足离开了。倒是沈凤书注意到,贡品桌的左右两边各有两个桌子,上面各自放着一厚摞书本一样的东西,上面甚至隐隐的有血腥味。

正疑惑间,恰好又有一个虔诚女子双手捧着一卷类似的书放到了右面桌子上,随后在中央的蒲团上磕头祈祷起来。

从她的话语中,众人很快就知道了答案。那书是女子亲自抄写的经文,而且还是刺破手指,一笔一划用自己的鲜血誊写的,可见心思之虔诚。

抄写血经,在一些虔诚的佛教徒中经常有之,但在一个乡下的娘娘庙里,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而且还是抄写经文,什么样的经文?

“仔细想想有什么想做或者想实现的美事,找个地方住下来。”沈凤书在这里直接看不出破绽,也没察觉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叮嘱了大家一下,随后众人在这里静静的看了一会,也没多说什么,径直离开。

修为最高的胡冷霜,也没有在这里感觉到什么异常。神识来回探查了好几遍,也没有任何发现,只能离开。

虽然什么都没发现,但所有人其实都有了共识,这里一定有问题。这个镇子上的人几乎全都对那个娘娘庙虔诚无比,还都是因为这个娘娘庙聚在这里,兴福寺那么有名的大寺,都没能做到这一点,一个乡村野庙,何德何能?

“晚上睡觉也好,修行也好,都长个心眼。”就在镇子里最大的客栈上包了一个大院子,众人全部都安顿了进去,晚饭后,沈凤书也不忘记嘱咐大家:“我个人觉得,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好事,似乎就只有梦里才有了。”

众人都了然的点头,随后各自回房间休息。

正值夏日,刚刚入夜吹来了一阵凉风,让人十分的舒适。身边有小白和小青在,沈凤书也不用担心会有蚊虫叮咬什么的,借着夜明珠光读了几页书,就觉得凉风习习,忍不住起身,走出了房间,来到了院子里乘凉。

“公子如此勤奋,挑灯夜读,不知公子有何愿望,小女子愿意为公子红袖添香,助公子一臂之力。”不经意间一转身,沈凤书就看到了一个一袭红衣的年轻女子,面目姣好,自自然然娉娉婷婷的从门口走了过来,边走边开口道。

“愿望?”沈凤书一笑:“很多啊!不过我等读书之人,所求之事,无外乎功名利禄,你能帮上什么忙?”

“那要看公子想要的,是什么样的功名利禄了。”红衣女子捂着嘴浅笑着问道。

“说那么多,估计你也不懂。”沈凤书大手一挥:“通俗一点,升官发财娶老婆,可以吗?”

“公子倒是直言快语,比那些书呆子们要干脆的多。”红衣女子开口的目的就是冲着让沈凤书开心的,各种顺着沈凤书的话往下夸:“多少书呆子,一个个想要升官发财,却不敢说出口,一开口就是要读圣贤书做圣贤事,真真是可笑,最现实的一个,也只说想要金榜题名。和公子一比,却是判若云泥啊!”

“拿我和那些读死书死读书的书呆子相比?”沈凤书直接不齿的一声冷笑:“想要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出口,一肚子圣贤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就是啊!”红衣女子笑道:“哪里比得上皇帝亲口册封的小沈探花。不过,公子身边有娇妻美婢,家里有万贯家财,还是皇上金口玉言赐的探花郎,只想要升官发财娶老婆,是不是有些胸无大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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