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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卑鄙的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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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时间没有给我答案之前,孙老板却在两个月以后给了我一份我内心最不愿面对的答案。

他先是在我的指引下做了一份很“漂亮”的评估报告,然后是可行性分析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英文版与法文版的项目翻译....

当然,由于所谓“资质”的原因,其费用都是远超市场价一倍以上的,而这一些列“报告”下来,孙老板花了90多万。

钱是花了,报告也做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没看错,确实没有然后了,因为这所谓的投资项目,原本就是个奸商的圈套,吴迪除了一句不符合我公司投资标准外,根本就不会投资给孙老板哪怕是一毛钱。

而公司安排我这么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让孙老板花钱做材料,然后好和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公司、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翻译公司等有合作关系的机构,一块去赚取报告相关的费用。

利益划分四六开,我们公司分60%,几家合作单位分40%。

不要觉得分赃不均,其实这个分法很合理,因为按照承担风险的比例,我们相对于出了报告就当“甩手掌柜”的合作单位来说,自然要分的多一些。

而说到风险,那就是有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

这不难理解,毕竟花了这么多钱,可结果却搞成这个样子,换谁谁也不能就这么完了,孙老板当然也不肯善罢甘休了,当即就向法院起诉。

然而孙老板没想到是,法院最后判决的结果却是:

按照双方协议的实质内容,甲方普米斯投资有限公司是向乙方孙老板提出了投资意向没错,但协议中并没有甲方必须向乙方投资的约定条款,而乙方在项目流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甲方自然也就没有相应的义务。

看着判决结果,孙老板虽说泄了气,但不甘心的他,还是去警局报案说自己遭到诈骗。

然而警局经侦部门经过一番细致调查得出的结论却是:

在过去两年的业务往来当中,普米斯方面共计进行实际项目投资17次,虽然实际投资项目不足其投资意向的百分之五,但投资金额共计超过1500万。种种迹象表明,普米斯投资有限公司只是在投资业务上相对其它同行企业严谨,并无商业诈骗的犯罪行为,最后决定不予立案。

此时的孙老板彻底傻眼了,明明被坑了90多万,但因为对方钻了法律的空子,最后却落了个警察不抓、法院不判的结果。

这上哪说理去?此时哭天天不应,最后哭地地不灵的孙老板,无奈将矛头又对准了我,三番五次打电话要我给他一个说法。

可我能给他什么说法?虽然我也是参与者,而且还分了两万多块钱的提成,可我一个小小的项目助理,我连经理都不是,我能给他个屁的说法?而且我早早的就把自己与几家合作单位撇清了关系,孙老板反复纠缠了几次也无可奈何,直到他最后一次跟我通话时骂了句娘,又自认倒霉的挂了电话,从此就再也没有与我联系。

在那次挂断电话之后,我看着天花板愣了好半晌。我知道,作为吴迪狗腿子兼帮凶的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让我向成功更近了一步。可这给我的感觉却很不好,因为这让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卑鄙。,,,,.netww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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