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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不吃肉的兽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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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珥跟着艾伯特走进了希望城。

他满脸好奇的打量着这座动物、不,兽人的城市。

乍一看上去,希望城就像一座十八九世纪的人类小镇,在复古中夹杂着许多现代的元素。

石板的街道,两旁是各种商铺,有卖胡萝卜,有卖苹果,还有鲜花,甚至有冰激凌!

街道上人来人往,穿着各种衣服的猫人、狗人、兔人、鸡人、羊人等等。

此刻,兽人们都站在街道两旁,伸长了脖子好奇的望了过来,窃窃私语。

街道一直向上蔓延,最终延伸到山顶两侧的两座古堡。

不同于森林的冷寂,不同于战场的血腥,城中一片祥和安乐,令熊珥不由得产生出一种错觉,仿佛走进了童话里的动物王国。

艾伯特的家位于希望城的西侧,在半山腰的一处庄园。

虽然院子看上去十分破旧,但能在这个位置,且占了如此大的面积,倒是完全出乎了熊珥的预料。

听了布莱恩的讲述,熊珥才知道艾伯特的祖上曾经大名鼎鼎,是狗族的将军,但可能因为哈士奇的血统,艾伯特的父亲、祖父,一代代人变着法的折腾,到了艾伯特这里,只剩下了这套院子,和布莱恩等几名家臣。

而且艾伯特的名声比他的长辈们更甚,正努力的朝着二哈发展。

回到家,艾伯特将从城门处收集来的水果和坚果往地上一放。

“布莱恩,快去搬酒来,今天我要和熊珥阁下不醉不归。”

艾伯特满脸兴奋,还未喝酒,人仿佛已经醉了。

“熊珥阁下,你太够意思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艾伯特最好最好的朋友!”

“砰!”熊珥猛地一拍巴掌,神色十分不高兴,“既然是朋友,为什么还叫我阁下?叫大哥!”

“啊?熊、熊珥大哥?我敬你!”艾伯特拿出自家最大的瓷盆,抬着酒坛给倒上。

“嘎嘎嘎!”金毛鸟和平头哥毫不客气的坐在两旁,摆着碗等着倒酒。

“干!”

酒坛打开,飘出一股淡淡的酒香。

熊珥也非常高兴,自他获得酒火吐息的神通后,本来很担心将猴儿酒喝光后,没有了酒水补给,无法施展神通,但若是兽人也会酿酒,那就完全不必担心了。

众人举起酒碗,然后仰头畅饮。

“噗!”

熊珥、金毛鸟和平头哥三人齐齐的将口里的酒喷了出来。

艾伯特愣愣的端着酒碗,头上无数水珠慢慢滑落,满脸不解“熊珥大哥怎、怎么了?”

“艾伯特,这是酒?”熊珥一阵咧牙,寡淡无味就不说了,还充满了酸味,差点没将他的牙给酸掉。

艾伯特道“对呀,这可是我珍藏的好酒!在普通的米酒里面特意加了苹果、草莓等水果,这可是希望城上等的佳酿!熊珥大哥,难道它不合你的口味吗?”

熊珥看了看旁边的酒坛,酒很多,艾伯特也够大气,只是他现在还牙酸呢,可没有继续喝下去的勇气。

想了想,熊珥拿起一个小碗,取下腰间的葫芦,一把开木塞,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飘满院子。

在艾伯特等人惊诧的目光中,他在几只碗里倒上猴儿酒“你尝尝我的。”

“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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