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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更与何人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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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稚将碍事的方大少赶了出去,在房中给冯乐安上起了药,时不时能从门外听见冯乐安痛苦的哼吟。

“弄紫给你擦药也没听你哼哼,小爷伺候你就叫唤上了?”

冯乐安有气无力的声音传来:“弄紫姑娘的手柔软的跟云朵似的,哪像你手劲儿这么大,我这是肉,不是面团,呲——,你轻些!”

大概是韩稚故意加重了力道,便听见冯乐安惨叫声连绵不绝。

方天赐也不管了,闲得无聊,看了会儿舞姬跳舞,又听了会儿歌姬唱曲,更觉无聊,干脆趁着春光大好,出门溜达去了。

归云楼离集市尚有一段距离,方天赐好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在街上溜达了,离京这段时日,几乎都跟丁长舒形影不离,独自游荡在街上,恍若幽灵,竟是再也找不回京城般的乐趣了。

夔州的集市不同于北方单调,瓜果蔬菜之类十分新鲜,火辣辣的零嘴更是遍布大街小巷,处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那个徐茂算得治理有方。

豆腐脑方天赐算是从小吃到大的,颇为喜欢那咸鲜的卤味,可四川的豆花方天赐闻名已久,却没来得及品尝,便要了一碗。

闻了闻,问道不同于北方的卤汁,是店家自己熬制的汤汁配上数种佐料辅料,再撒上些泡菜粒和葱花粒,只闻上一闻便叫人胃口大开。

方天赐几大口吃了个意犹未尽,便招呼老板再来一碗。

这次端来的是个年轻妇人,应该是老板娘,面目和善,身姿小巧,颇有几分姿韵。她见方天赐吃的津津有味很是开心,将豆腐脑放他跟前,问:“小哥儿外头来的?头回吃我们这里的豆花唛?”

方天赐点头笑道,“是啊,打京城来的,老板娘,你家豆腐脑真真儿好吃,可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了。”

老板娘笑颜如花,“你个年轻的娃儿,才多大点,日子还长得很,你再多走些地方,遇上更好吃的,就把我们这里的味道忘干净了。”

“不会不会!”方天赐道,“就算能再别地儿吃上更好吃的,也见不着这般漂亮的老板娘了,忘不了,忘不了。”

老板娘捂着嘴乐了起来,这会儿老板端上来一盘现炸的的麻花往方天赐桌上一搁,爽朗笑道:“算你娃子有眼光,刚出锅的麻花,尝一口嘛。”

方天赐连连道谢。

老板娘问:“小哥儿多大年纪?娶婆娘没有?”

“没有,今年二十有一了。”

老板娘在围裙上擦擦手,坐他跟前,“也是娶婆娘的年龄了,哎,我家有个弟弟,跟你一般大,整天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婆娘也不娶,哪家妹儿都不要,真是急死人。”

方天赐道:“男子汉大丈夫,出去见见世面也挺好。”

“好是好。”老板道:“出去我也不拦着,先把婆娘娶了,他要上天我都不管。”

老板娘瞪他一眼,又道,“看到你就想起我那弟弟,亲切的很。”

“你弟弟已经走了?”

老板娘一脸愁容,“他想出去,身上又没个钱,我们自然不会给他让他出远门,他一气之下去盐厂做工去了,一去就是三个月,连个口信都不舍得捎回来,也不晓得现在好不好。”

“你们可以去看他啊——”方天赐一边吃着麻花一边道,这麻花又香又酥脆,叫人欲罢不能。

老板娘道:“他去的是莫家的盐厂,莫家盐厂除了每月例假可以外出,一般是不让外人进去探望,弟弟不愿回来,我们又进不去——看来他不攒够盘缠,是不得罢休的。”

方天赐也不知如何安慰,看得出来老板和老板娘都是真心疼弟弟,若不是生在百姓人家,而是跟自己一般家底富足,那岂不是想去哪里便去,哪还用的去做工积攒盘缠。

“老板娘莫要忧伤,他跟你们置气而已,待想通了,就回来了。”

说着一抬头,正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再一看,抱着布包跑得偷偷摸摸,可不就是昨日见过的徐家少爷么。

这方向,想必又是要去别院见那怀了孕的疯婆娘。

方天赐对那别院中的疯婆娘还是有些好奇的,直愣愣的看着徐少白消失的方向良久。

“小哥儿看啥子?看那个徐少爷?”老板娘察觉到他的眼光。

“呃——老板娘也认识他?”

“啧,城头那个不认识他徐少爷嘛,明天他都要当新郎官了,还跑去看那个疯婆娘,说来那个疯婆娘也是造孽兮兮的,在别院里头一关就是三年,不疯都关疯了。”眼见这会儿没客人,老板也坐下来唠起来。

“为什么关她?她究竟是个什么人?徐家的人吗?”

老板道:“徐家哪里有这号人嘛,那疯婆娘长啥子样儿没人看到过,哪里来的也不晓得,反正莫名其妙就出现了,先前安安静静的时候住在徐家,月圆之夜突然发癫,差点咬死人。徐大人当时想把她送走,徐少爷愣是不干,紧求慢求才把人养到了别院,我猜想这个婆娘可能是徐少爷的心上人,要不然哪个没事愿意养一个癫子,还一养就是这么多年。”

老板娘又瞪他一眼,“你不晓得就莫乱说,那个癫子也是造孽,住在别院附近的人都说月月十五,她就吼,吼得撕心裂肺,要多惨有多惨,我看呐,八成是受了啥子刺激,才癫成这样。”

方天赐也闹不清楚究竟是哪样,可照他们这么说来,貌似并不知道那疯婆娘怀孕一事,她怀的是那个徐少白的孩子么?徐少白把他关在别院,难道就是为了干些畜生事儿?

可徐少白看起来实在不像什么坏人,莫非那疯婆娘真是他的心上人?

否则他堂堂知府家公子,又马上要迎去莫家庄的小姐,怎么会还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跑去看她,还给她送安胎药——

总之,那女子肚子里的孩子,八成是那个徐少白的。

老板老板娘又自顾自的分析一会儿,又一个熟悉的人影闪进方天赐眼中,那人身材修长高大,穿了一身粗布衣服,一副下里巴人的打扮。

“老韩!”方天赐喊道。

韩稚四下看了看,才看到坐在豆腐脑摊前的方天赐。

他过来一脸不快,“你跑这里来做什么?”看到他前面吃剩下的一点豆腐脑,“不就是豆腐脑,弄得跟没吃过似的。”

方天赐也不理会他说什么,问:“我还没问你,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做什么?”

他十分不快的道:“还不是那冯猴儿闹的,他屁股开花动弹不了,求小爷我给他跑腿了呗。”

“去哪儿跑腿?你这打扮是准备下地刨土呢?”

韩稚恶狠狠的踢了桌子一脚,吓了老板和老板娘一跳,自然也吓了方天赐一跳。

“是刨土,挖俩坑到时给你跟哪儿冯猴儿都埋进去。”韩稚没啥耐心,撂下这句话就走了。

老板娘看来是被凶神恶煞的韩稚给吓着了,“这是你朋友唛?好凶哦,骇我一跳。”

方天赐笑道:“他不凶的,就是喜欢开玩笑,谢谢老板的麻花和豆腐脑,很好吃,我有事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

告别了豆腐脑摊子,方少爷又在街上溜达一会儿,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座宅子面前,一看,原来是正在张灯结彩的徐府,很是热闹,下人忙里忙外都在给明天的喜事做准备。

说来襄阳城那桩绣球招亲还给方天赐留下了不小的阴影,若不是丁长舒当时来的及时,现在这世上哪里还有什么方天赐,只剩黄土一抔。

他四下看了一圈,顿时觉得茫然,繁华陌生的街道,他只是一个过客,不知为何而来,何时离去。

他不像公孙童或者丁长舒,总有想做的事,他帮不上任何忙,只能如同一个幽灵,在街上游荡。

“哥哥——”突然有人扯他衣角,低头一看,是个脏兮兮的乞丐丫头,她将破碗递得老高,“哥哥行行好,我都两天没吃饭了,肚子饿——”

方天赐一阵心疼,在身上摸来摸去也摸不出零钱,干脆拿了一锭金子丢进那小乞丐碗中,顺道温柔的摸摸她的脑袋:“这么小就出来乞讨,你父母呢?”

小乞丐懵懵懂懂的看着碗中的金子,“铃铃没有父母,婆婆说爹娘因为山神发怒,都死了。”她将碗中的金锭拿出来把玩一阵,忽然递回给方天赐,“哥哥这是什么东西呀?黄不溜秋的,像石头一样?”

方天赐一愣,随即一笑,摸着她脑袋道,“这是钱啊,你拿着它可以买你任何想要的东西,漂亮的衣服,糖葫芦,甚至房屋田地。”

“你骗人——”小乞丐小嘴一撅,她从怀里掏啊掏,半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铜板举的老高,“这才是钱呢,它可以买馒头买米熬粥,还可以买麻花豆花吃——”

方天赐突地好笑,可笑一声又笑不出来了,是啊,这样的小乞丐怕是没有见过金子,就算乞讨来的也都是些铜板,最多有些碎银子。

“铃铃,你相信哥哥,这黄不溜秋的叫做金子,你藏好偷偷拿回去给婆婆好不好,千万别让人看到了。”

铃铃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金子吗,以前听婆婆说过,没有见过,婆婆说金子可值钱了,可以换好多好多这样的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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