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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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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午餐面包,兰斯手捧一杯咖啡,就着晚冬的午后阳光,靠在窗边的餐桌上翻阅一本诗集。作为医学生的兰斯,从小对于情感浓烈的东西并不是非常感冒,可身为大作家的哥哥,却很钟情于美感强烈的文字。

兰斯的异母哥哥是一个英俊的混血,有着遗传自父亲的坚定隐忍,又有着来自母亲美国血统里的热情。没错,兰斯是一个私生子。

他的父亲留学美国,并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牙医,成功移民、取得国籍,是实现了所谓“美国梦”的成功一代。但就像许多苦尽甘来的成功人士一样,他们处理不好家庭问题。他的美国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叫做伊森的漂亮混血婴儿,但孩子出生没多久,美国妻子开始变得脾气暴躁、怨恨他的中国丈夫整天忙于工作,不能够帮她分担照顾孩子的责任。

渐渐地,她开始挥霍钱财,又变得嗜酒如命,经常刷爆了丈夫的信用卡,去买昂贵的烈酒。终于在某个寒冷的冬夜,死在另外一个结识于酒吧、不知姓名、与她鬼混的酒保床上。兰斯的父亲非常难过,他开始自我怀疑,怀疑这么多年来他为之奋斗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到头来,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能理解自己,离自己而去。

终于在一个苦闷之夜,他与同是中国人的女同事发生了性关系。那位女同事,也就是兰斯的生母,是一个丈夫常年出差国外的有夫之妇。他们的****造就了兰斯的出生,却没有给这个小婴孩带来应有的母亲的温暖。

生下兰斯交给他的父亲之后,兰斯的生母很快就辞了职,追随自己的丈夫移民去了国外,从此音讯全无。所以在兰斯的记忆里,对那个女人是一片空白的。好在他的哥哥很疼爱他,也许是两人从小都失去了母亲的关系,哥哥一直把兰斯当做与自己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弟弟一般抚养。

两个男孩子都很优秀,完全不需要父亲操心。哥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作家,专门写情感强烈的爱情小说,许是为了弥补母亲没能得到幸福爱情的遗憾吧;而弟弟则更像父亲,聪明、冷静、从容,成了一名远没有牙医赚得多的心理医生。

最近,远在他州的哥哥,给兰斯寄来了一本南美诗人聂鲁达的诗集,叫做《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听名字的确很美,不知道为什么,一向更偏爱哲学书的兰斯,今天会有闲情逸致在午后翻阅一本情诗。

“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兰斯托着腮帮子,望了一眼窗外的枯木,此刻即将冬去春来,正是枯木也当逢春的季节。

啧啧,故弄玄虚。兰斯在心里损道。再说,如果一个人要想看清“生命的脉络”,最起码也要等到不惑之年,而现下才二十五岁的兰斯,恐怕距离那样睿智成熟的年纪还差得远。

“在我荒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太伤感了吧,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的爱情啊。兰斯在心里感叹,自己恐怕这一辈子也难以遇到一个,愿意这样倾尽所有去爱自己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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