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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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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p>

罗俏俏看着朱晓曼, 问:“所以你最怀疑孙理货?”</p>

朱晓曼忙不迭地点头, 又说:“小说是她写的, 没人比她更明白藏尸冰柜的操作。而且吧,她又嫉恶如仇, 又真的和甄彩虹有仇。”</p>

“什么仇?”</p>

“夺夫之痛。”</p>

罗俏俏:???</p>

朱晓曼:“甄彩虹不是一直骚扰陈销售嘛。”</p>

罗俏俏抚额,清了清嗓子,说:“甄彩虹的老公是齐飞腿。”</p>

顿了顿,又补充。</p>

“陈销售也没有就范。”</p>

朱晓曼尴尬地笑了笑:“罗侦探, 反正你知道我的意思就行。我就是觉得孙理货喜欢陈销售, 不会放任甄彩虹乱来。你别看这事情不大不小,但这世界上, 情杀真的太多太多了。”</p>

罗俏俏看她:“你也有可能情杀。”</p>

朱晓曼“啊”了一声,说:“我是有可能,但是对于我来说甄彩虹还欠我、欠我爸妈很多。”说着, 她一边摇头, “我不会就这么杀了她的。”</p>

孙招娣进入审问室的时候, 罗俏俏正托着脑袋一脸深沉。她清了清嗓子, 在罗俏俏对面坐下,说:“侦探, 我不是凶手。”</p>

罗俏俏:“说个让我信服的理由。”</p>

“我是惯犯,要杀人不会这么拖泥带水。”孙招娣正色说道, “又是砸脑袋又是安眠药的, 我没必要啊。以我聪明的大脑, 会想出更多缜密的杀人手法的。”</p>

罗俏俏把桌上的报纸递给孙招娣, 说道:“这些报纸上的杀人命案,虽然背景故事不一样,但有好几起都和你小说里的命案杀人手法相似。你的确是把自己的脑洞用在现实了,不是吗?”</p>

孙招娣无奈地点头:“是,但是这次真不是我动手的。”</p>

“你的杀人笔记本上已经记了甄彩虹的名字,如果这次不是你动手的,那你原本的计划是什么?”</p>

“还没想好。”孙招娣说,“但绝对比这个杀人手法缜密。”</p>

“那你最怀疑谁?”</p>

“姜收银啊。”孙招娣笃定地说,“她杀人动机很强烈,而且她是我们其中最迫切杀人的。”</p>

最后,罗俏俏和姜萌一对一。</p>

罗俏俏看着姜萌,直奔主题:“你目前的嫌疑很大。”</p>

姜萌:“可是侦探,不管是在全侦还是在明侦里,嫌疑最大的往往不是凶手。”</p>

罗俏俏:“说不定这次就是了呢?华越总不按常理出牌。”</p>

姜萌耸了耸肩:“反正我知道我自己是清白的。”</p>

她想了想,和罗俏俏分析。</p>

“我要甄彩虹晕倒,直接在她的食物中下药就好,没必要还用奖杯去砸晕对方。凶手杀人是有计划的,不然也不存在喷漆被喷两次的情况。既然有计划,我为什么不走捷径呢?”</p>

“其实按照你说的,貌似你们其中就只有齐飞腿需要先砸晕人再灌药,你们其他人都有先下安眠药的机会。”罗俏俏挠了挠头发,觉得自己越想越乱。</p>

姜萌:“说不定齐飞腿就是凶手呢?”</p>

罗俏俏原本不怀疑齐卫国的,现在被姜萌这么一带,又觉得对方很有可能就是凶手。她舔了舔唇,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再次看向姜萌的时候,眸色微沉,说:“可他根本不熟悉员工通道内部。”</p>

姜萌皱了皱眉,一时间也迷茫了。</p>

罗俏俏叹了口气,看也问不出什么了,干脆就结束了一对一的环节。她领着姜萌回到搜证区域,就看到几个人在甄彩虹的办公室围做一团,似乎找到了什么证据。</p>

她立即凑过去问:“有发现?”</p>

姜萌也跟了过去,探头看。</p>

凑过来,罗俏俏和姜萌才发现几个人看的是甄彩虹房间角落的玻璃杯碎片。</p>

陈少卿指了指碎片,和罗俏俏说:“玻璃杯碎片上有白色颗粒。”</p>

罗俏俏一听,立即睁大了眼睛去看。别说,玻璃片上还真有白色扁平颗粒状的东西。因为实在太小,所以很容易被忽略掉。</p>

陈少卿:“目前我们这里发现的,能溶于水又是白色的,应该是安眠药片。”</p>

“这杯里被下过药?”罗俏俏猜测道。</p>

“应该是。”陈少卿分析,“对方应该是在开早会的时候下了药,但对方怎么都没想到,我会和甄彩虹大吵大闹摔了这杯有料的东西。”</p>

姜萌问:“那甄彩虹是喝了这杯里的东西还是没喝呢?”</p>

陈少卿:“凶手计划杀人的时间可能比事实发生的要早,或许中午我们休息时间是对方最好的行凶时段。反正甄彩虹上不上岗出不出现,全凭她心情,不来前面超市也没人会怀疑。但对方没有料到,甄彩虹没有喝下有安眠药的水,而且到中午十二点还去接了姜收银的岗。所以,对方只能临时采用了砸晕甄彩虹的办法。”</p>

齐卫国赞同地点头:“这么说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要加砸晕死者这个多余的步骤了。”</p>

最后一次集中讨论,每个人都阐述了自己不可能杀人的理由。这些,和罗俏俏一对一时问到的大致相同。罗俏俏在逐一听完后,重重地吐出一口气,站起身:“投票吧。”</p>

*</p>

第五案到最后的投票环节,说实话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糊。毕竟没有直接证据,看谁都像凶手。</p>

最先进入投票区的是朱晓曼,她倒是投的快,边投还边说:“不能多想,相信自己最初的直觉。”</p>

手铐落地,朱晓曼又补了一句:“多想了很容易和撒老师一个结果。”</p>

之后齐卫国、姜萌和孙招娣也相继投票。</p>

陈少卿进入投票区,他拿下手铐,在房间里踱步分析。</p>

“其实凶手的动机以及过程,基本都分析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要指认凶手,缺的就是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只能靠仅有的线索和逻辑分析。”</p>

陈少卿走到姜收银的投票箱前,继续。</p>

“姜收银的安眠药瓶是扔在垃圾桶的,孙理货的安眠药瓶是锁在盒子里的。”</p>

“我能在安全通道找到漏出的安眠药片,就说明当时凶手慌忙倒出来很多,以至于不小心掉了一颗。所以,很可能是凶手直接将瓶子里的药片全部倒出的结果。而如果是孙理货做的,在用了安眠药后没必要再次锁回木盒里。给死者用的,没必要再留。就算她留了,既然打开了木盒,应该也会在笔记本上记下甄彩虹的死亡内容,而不是留给我们一片空白。”</p>

“所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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