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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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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

这是何赞歌从自己的父亲那儿学到的第一句话。

幼年时的何赞歌对父亲的记忆并不深刻。孩子非常需要睡眠,何赞歌一天睡十个小时是家常便饭,而他的父亲似乎因为忙碌的工作,常常是十天半个月都无法和孩子相见。

何文龙似乎也完全不想念孩子,不想念妻子。在何赞歌的记忆中,除了需要把妻子儿子带出去和别人见面的场合,何家一家三口在家中独处的时候,何文龙要么就不说话、不和妻儿相处,要么就是管妻子叫做“婊|子”,管儿子叫做“野种”。

野种的全称,是“那个道貌岸然的东西搞出来的野种”。

何赞歌还是个孩子,当然不会知道“道貌岸然”这个复杂的成语是什么意思,小时候的他也并不觉得这些称呼有什么异常。爸爸一贯冷漠,说出这些字句的时候只不过是更加让人畏惧而已,妈妈听到这些话也并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但是在何赞歌好奇问妈妈那些称呼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妈妈只说了句“这些话是不能对外人说的”。

幼小的何赞歌,就以为这是家庭成员之间,带有亲昵意味的,让人害羞的,爱称。

虽然他没感觉出来父亲在用这些词称呼自己和妈妈的时候,所谓的爱表现在哪里了。

不过何赞歌也没觉得父亲冷漠的态度多么突兀就是了,因为事实上母亲的态度也没有热情到哪儿去。母亲是个很安静的人,平时也很少笑,在何赞歌做错事的时候她并不会加以太多的管束,对孩子的教育似乎仅限于一些最低限度的要求。

基本上是放养的教育模式,无论是何文龙还是牧云,他们都不怎么管他们唯一的儿子。父亲长时间不在家,据说是“工作很忙”,他的热情大概也就是投入到工作之中了。而母亲并不工作,她的工作似乎是操持家务、抚养孩子,在她对何赞歌进行着放养式教育的生活中,何赞歌也并不清楚自己的母亲把热情都投入在什么上面了。

可能还是清楚的。安静、不爱笑、不爱说话的母亲只有其他人到家里来做客的时候才会露出比较多的笑容,而这之中,最能让母亲变得生动可爱的,就是“干妈”。

何赞歌知道她的名字叫做简洁,她的儿子……很得母亲的喜爱。

两位母亲都很喜欢他。干妈和儿子过来做客的时候,母亲会做平时不做的菜色,露出平时没有的笑容,和平时不太一样地积极教育自己。幼年的何赞歌偶尔会觉得很麻烦,干妈和儿子过来做客的时候,自己是遭受比平常严格一倍以上的管教,常常让他不知所措。

但是干妈的儿子,那个小哥哥,很喜欢自己,如果自己被管教、被责骂了,小哥哥好像还会更加疼爱自己。这么一来,何赞歌也就不觉得有多麻烦了。

还挺愉快的。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至少在何赞歌的记忆里,他对这些记忆的印象都十分模糊,他早就不记得干妈和小哥哥的长相了,那些绚丽多姿的往事都发生在他懂事之前。从他记事开始,生活里就没有干妈和小哥哥的踪影了,那个叫简洁的女人和他的儿子,两个生动有趣的人就像是冬日的早晨从鼻端呼出的白气,还未成型就悲惨地消散在令人僵硬的寒冷中了。

何赞歌是在上幼儿园之后开始渐渐触摸到了,那盘踞何家光彩照人的外表之下的阴影中的本质。父母将幸福家庭的外表展示在人前,把化了脓的家庭关系藏在阴影之中,慢慢的,家里似乎变成了阳光再也照不进来的地方,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

这腐烂的味道,是伴随着“魏海华”、“魏家”这些关键词一同扎根在何赞歌心里的。何赞歌并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明白父亲口中的“道貌岸然的东西”指的就是那个叫

魏海华的男人的,也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简洁就是魏海华的妻子、那个小哥哥就是魏海华的儿子的,总之几乎从何赞歌记事以来,他的脑子里就深深地扎根下了一种印象:

魏家,魏海华、简洁、魏峦,就是自己被父亲骂作“婊|子生的野种”的不幸人生的缘由。

幼年的何赞歌,一直活在这样麻木的不幸当中。父亲的厌恶,母亲的漠视,光鲜亮丽的家庭外表,腐朽灰败的家庭内部,构成了何赞歌的童年。他的眼睛看不到色彩,他的舌尖尝不到酸甜,他的身体碰不到温暖,他的大脑感知不到爱。麻木的人生给了何赞歌一双幽深而空洞的眼睛,一对不知痛感的拳头,一条不值得珍惜的性命。

他从来没觉得人生是有意思的,只有疼痛能让他找到活着的实感。那时的何赞歌最痛恨自己的就是明明知道哭是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事,却仍然无法自控地在被父亲打骂之后感到胃部灼烧成一团的难过,继而流下毫无用处的生理盐水。

无聊的人才会有无聊的人生。就像自己这样。

而有趣的人,会爱的人,才会拥有多姿多彩的人生,并且给别人带去爱。

第一个告诉何赞歌“哭有用”的人,就是魏峦。

对于何家来说“魏家”就像是一个奇怪的诅咒,明明在家里是禁语,连提都不会公开提起,但每个人都对魏家的状况心知肚明。尽管以后那之后再也没见过魏家的任何一个人,何赞歌还是知道他们家所有人的长相、年龄、现状等等等等。毕竟还是孩子,何赞歌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对魏家人究竟抱有什么样的心态,直到他见到了魏峦本人。

那次在游戏厅外面第一次见到魏峦的时候,何赞歌感觉自己一下子被什么东西点燃了。在以前的人生中,强烈的麻木感让他感受不到自己对自己不幸的人生怀有那么强烈的厌恶,是魏峦让他感受到了。

是魏峦让他爆发了。

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打架打那么凶过,虽然从以前开始何赞歌打架就很不要命,但那一次何赞歌像是突然被激发出了性格里最凶暴的一面,那种过激的狠,就像是打定主意要拿了对方性命一样。

我的人生已经这样了,现在我要你把你的人生也赔给我。

那时候的何赞歌还不知道什么叫中二,长大之后回忆起来才发现自己真是中二得不行。好在小孩子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心里想着要毁天灭地,其实也就只能给对手留下丁点大的伤口。明明发泄出了那么剧烈的情绪,却换不来想要的结果,人生第一次,何赞歌感觉到了原来自己是那么没用和无力。

他拖着一身脏污破烂的狼狈回到了家,意外地遇上了许久不见的父亲。

何文龙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一次,一回家就看见了在外面滚得像一块破抹布的“儿子”。他向来好面子,把孩子拖进房里、随手抡起一根高尔夫球杆就狠狠揍了一顿,直到把球杆打断才停下手,气还没发完的何文龙扔了断掉的球杆,又冲过去把事不关己般坐在餐厅的牧云反手一巴掌抽倒在地。

“我在外面拼命赚钱,你就养出这么个垃圾一样的野种来?!”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父亲打母亲的样子,被打得伏倒在地上的母亲捂着脸,抬起头来看着父亲的样子深深印在了何赞歌的脑子里。

长大之后,看着镜子里自己倒影的时候,何赞歌才意识到自己和母亲真的很像。母亲那幽深而空洞的眼神,原来从那么小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遗传在了自己身上。

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悲哀和绝望突然席卷了麻木的孩子,他拖着遍体鳞伤的身子,又抹布一样地跑出了家门。

干脆死在外面好了。

然后他就遇到

了魏峦。那个因为他的伤、他的眼泪而慌乱地跑去买这买那、笨手笨脚地为自己处理伤口的孩子。

那一瞬间,何赞歌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明明早就不应该有记忆的,幼儿时候的事。奶声奶气的小哥哥用发亮的眼睛看着自己,自己话还说不利索,咿咿呀呀的,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小哥哥就开心地笑着叭叽叭叽地在自己脸上亲来亲去。

暖暖的、软软的、香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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