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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交易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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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整个长安上至皇帝下至庶民,哪天不言及股票,就如同没吃饭一般难受。

可其中也有一些人,他们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钱财,而是另有所图。

古人从不缺乏发明和创造力。

此时交易所中并没有象后世一样编制指数。

只是单纯的上市工坊股票买卖。

所以,各支股票之间的朕动性几乎没有。

李世民为了增加每日的交易税,放宽了工坊的上市标准。

只要得到交易所认可,并交纳一万贯保证金,就可上市。

所以,这两年中,在长安交易所上市的工坊已经超过一百家。

郑州士族陆氏分支有个叫陆权易的,受朝廷重商的影响,变卖家产土地,筹资十万余贯,与同族另一分支的族弟陆权康合资,共二十万贯共同开办了一个大型冶炼、铸铁工坊。

经过两年的发展,也赚了不少钱。

但随着规模日益扩大,赚来的钱全部投入工坊,还是满足不了所需。

于是将二人将各自手中股权的一半抵押给了皇家银行,得到十万贯资金,扩大再生产。

可冶炼、铸铁工坊是重资产,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原料占了总资产的大半,又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加上大肆扩张的野心。

借贷的十万贯没有多久就没了。

正好朝廷开办股票交易所,允许出售股权变现。

这么一来,二人便动了把工坊上市的念头。

此时的股票定价权在于交易所。

交易所根据工坊总投入扣去负债,也就是净资产,加一个浮动数{五成至一倍},得出一个总市值,再除以总股数,确定股票上市价格。

当然,象这种工坊是无法取得一倍的浮云数的。

最后只以五成的浮动数上市。

陆氏二人的股票最后以每股五贯、十万总股数、市值五十万贯上市了。

为了汲取最大的利益,上市之后,二人将手中剩余的一半股权全部售出,以获得更大的流动性。

此时二人的手中还留有抵押给银行的一半股权。

原本取得二十多万变现款之后,还掉银行贷款,就万事大吉了。

可资本逐利的本性,二人商量之后,决定将变现款全部投入扩张规模。

而此时,与陆氏有世仇的郑州另一士族于氏家主于文和,看出了其中的微妙。

之后,于文和带人进京。

在交易所用了五天时间,大肆收购陆氏工坊股票。

将股票的价格推升到了每股二十贯。

一夜暴富的契机,让整个交易所疯狂起来,百姓们纷纷追随买入。

而在第六天,于文和不计成本的开始抛售。

仅用一天时间,将股价压到了原来的价格——五贯。

由此引起的恐慌让持有陆氏股票的百姓发疯似的抛售。

直接将股价砸破了三贯,这是银行给陆氏抵押股票的止损线。

于是,银行开始抛售,将股价砸至每股二贯。

于文和再次出手扫货,两天之间,于文和手中所持陆氏工坊的股票已经超过七成。

陆氏工坊的所有权瞬间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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