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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剑是这么使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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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巴斯,你的剑术很好?”

“这要问和什么人比。小小姐。”

“如果和接下来,你要面对的人相比呢?”

“那完全不是问题。”

说这话的时候,张诚透露出了极强烈的自信心。让对面的小小姐看了之后有点脸红红的。当然,在张诚察觉到这一点,有些好奇地看过来的时候,小小姐又转过身去,不让他看了。

地点是在艾米丽小小姐的一个朋友小姐妹家里面,除了艾米丽之外还有其她小姐妹参与。都是弗兰德斯里数得上的,七人议会来了一半。没来那一半是因为没有女儿。

可以说,这就是弗兰德斯最高规格的未出嫁的小姐聚会了——当然是萝莉级别的——再考虑到弗兰德斯是帝国南部最大的港口城市。这个聚会说是帝国南部最大的富萝莉聚会……再努力努力,口胡一下,说是帝国最大的也没问题。而考虑到帝国是人类世界最大的国家,人类又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说这是全世界最大的富萝莉聚会也没有问题。

虽然这些富萝莉,目前绝大多数都生活在父兄的羽翼下,没有太多自由,仍旧处在学习中,但是总有一天,富萝莉会变成富家千金,变成有钱御姐,然后是富婆。

她们所掌握的社会资源与金钱人脉,会随着时间推移一点点的提升。如果在那个时候,这个聚会继续进行下去的话,那这就不是世界第一的富萝莉聚会,而是世界第一流的聚会了。

那些艺术家,诗人,文学家还有各种启蒙思想家与科学家们,当然还有那些觊觎着富萝莉的贵族中青老年们,都会为了入选聚会的资格打破头的。

甚至现在,就有不少脑子与性癖都不正常的家伙这样做了。

而谁能在这聚会上成为焦点,谁能笼络到更多的人,谁就能在未来占据先机……

虽然说富萝莉们可能没有那个心眼。互相之间勾心斗角的更多理由,很可能是“那个碧池竟然这么婊”(其实是长得比她好看,身材比她好),或者“那个婊子竟然这么碧池”(有她没有的衣服包包化妆品)或者“bitchissobitch”(和我抢男朋友)

基本上,在两性意识产生之后,小女生之间的友谊就变得不像之前那么纯洁了……当然之前也不是太纯洁。

脑子不是太好用的她们,似乎什么事情都能愉快的攀比一番。珠宝首饰,衣服鞋子什么的都是小儿科。男人也是基本操作。对于不少人来说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的永生者的进攻。对于不少脑子不是很清楚的萝莉来说,仅仅只是又一个用来互相炫耀与挑衅的平台而已。

……

在艾米丽小小姐说明情况后,张诚迅速将上述内容脑补了一遍。然后在艾米丽小小姐询问“你都明白了吗?”时,他点点头予以肯定的回应。确认现在的张诚理解的,明白的东西甚至比艾米丽还要多。

“请下车,小小姐。”所以在首先跳下马车,然后搀着艾米丽的手,看着富萝莉牵着裙子走下来的时候,张诚已经开始调整身体的状况,并且转身,与旁边的,作为护卫的特蕾莎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后特蕾莎就脸红红的瞪了他一眼,似乎在埋怨张诚“为什么要跟我抛媚眼啊混蛋。”

“……”

眼睫毛过长外加桃花眼是我的错喽?卡特就不会弄错。

张诚忍不住的这样想。可惜了,乌鸦主祭现在正在贫民窟,和末日天使与死亡救赎,圣洁战士之类的半地痞邪教组织抢地盘。为日日紫大姐姐贡献更多信仰值。

当然话说回来,她就算真的在这里,她的身份也注定了不能出头的。毕竟她表面上只是德·邵立欧家的小女仆。

“啊,艾米丽,真是好久不见了。”

在艾米丽下车之后,一个与她相比,姿色略逊两分,暴露程度增加了两分,小小年纪裙子就那么短,还穿着露背装的富萝莉愉快的笑着走了出来,挽住了艾米丽的手。

“是啊,玛莎,真的好久不见了。”

小小姐也露出了与她类似的笑容,同样挽住她的手,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愉快的走了进去。

如果乍一看到这一幕,说不得会有人误以为她们两个的关系有多好。但实际上稍微聪明一点的家伙就知道,这两个人是货真价实的表面姐妹,塑料姐妹情的那种。表面上看起来亲亲蜜蜜的,但是实际上明争暗斗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

事实上在知道了这一次的聚会,是玛莎萝莉举办的之后,张诚就明白了很多事。

“最近几天城里面的气氛都那么紧张。”

在挽着艾米丽的手,向花园走过去的时候,玛莎微笑着,这样对她说“大家都在害怕。你说是么,艾米丽。”

“或许。”艾米丽知道的比玛莎多很多。但表面上,她仍旧淡淡的附和着她的话“不过没有关系,有足够成熟和能力的我们,是不需要畏惧任何事的,不是么?”

“当然,但前提是做好准备。”玛莎微笑着“优秀的淑女需要优秀的骑士守护,不是么艾米丽?”

“当然。”

说着这样的话,两个人微笑着走进了花园。

早已经聚在那里,三三两两的萝莉们见到她们之后,都开始聚过去打招呼。

几乎是同一时间,不远处的草坪传来了吼声,吸引了富萝莉们的注意力。当她们看过去之后,又发出了一阵愉快的欢呼声——只见到草坪上,一场决斗胜负已分,在之前连续胜利了超过5场的年轻人,获得了六连胜。这种在张诚看来,像是玩笑一样的战斗,在富萝莉们看来却饱含着男子气概,惊险又刺激。让人欲罢不能。以至于这一会儿,有不少富萝莉看向胜利者的眼神,都含情脉脉的。

“这场胜利,献给我最爱的玛莎·德·赛提斯小姐。愿她永远年轻美貌。”

获胜者说着这样的话,看向了玛莎与艾米丽的方向。听到话之后,艾米丽身边的富萝莉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虽然是个来自东方边境的粗鲁骑士,但奉承话多少还是会说一点的。”

说着这样的话,富萝莉2号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这时候就算是笨蛋也该明白了,玛莎小姐想要显摆的就是这个男人。

虽然竭尽全力的想要压制自己的杀意,然而仍旧无法压制下去,隐约间还是能感觉到他散发的杀意与血腥气。

还算俊秀的相貌,却因为一道深深地伤痕,贯穿了整张脸,所以显得有些狰狞。

眼睛也瞎了一只。

单纯是这样的相貌,略显粗糙的皮肤,粗大的手掌关节,就能够证明,这家伙和内地和平地区那些,自娱自乐的贵族剑士们并不是一路人。

再根据玛莎小姐说的话,可以判断出他是边境骑士出身。说不得身经百战,但绝对不是那种装逼出来的弱者,而是货真价实上过战场的。

在刚才他与对手对战的时候,张诚也注意了一下。他的剑术非常扎实,下手也非常果断。与他对战的家伙,如果张诚没认错的话,是一名在弗兰德斯非常出名的剑客。同时拥有“增强身体实力”“火焰剑”“冰霜之握”以及“无影步”四种骑士异能。

这家伙曾经自吹自擂过,说自己是弗兰德斯第一剑客,整个中部海域二十个城市都没有自己的对手。究竟是不是真的张诚不知道,但他肯定不是一条杂鱼。

但是,就是这样的家伙,却被对面的骑士一口气击败了,几乎没有一点儿余地。

“舞台表演的剑术,与我在战场上磨砺出的剑术,有着本质的不同。”

看着倒在地上,一脸不敢置信模样的弗兰德斯剑士,对面的骑士冷冷的说出了这样的话,让倒在地上的剑士略感羞愧,乃至面红耳赤的马上掩面逃走了。

稍微有点无聊。

与这样的对手作战,可没有和边境,荒野的怪物对战来的有意思啊。真的。如果可以的话,自己还想要继续在那里痛快的厮杀。

可是不行。

是的,不行,那里没有出路。

他见过在边境为了帝国奋战了一辈子的老骑士。他们的军功章,各种勋章与荣誉数不胜数,可以挂满整整一堵墙。他是边境各个骑士团的英雄,是传说,无敌的存在。无论是龙,巨人,还是别的什么怪物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然而最终,等他到老了,快要死了的时候,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他的一套盔甲,武器,还有一座不足三十平方米的小房子而已。

连年累月的战争,大量的药物,以及购买,训练骑士异能的花销,让他的家族积累下来的土地全部卖掉了。老骑士孑然一身。在这之前,跟他称兄道弟的军团长消失不见了,谁都不愿意理睬他。他就这样孤苦伶仃的死去。如果不是后来,骑士团的兄弟们自发捐款的话,老骑士甚至连口棺材都没有,根本无法下葬。

在看着几乎死不瞑目的老骑士的尸体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自己的这辈子绝对不能这么过下去,虽然在那之前,老骑士是他的绝对的偶像来着——

“于是我来到了这里。”

“懦弱的人,懦弱的市民,软绵绵的空气,但是这里有足够的金钱,足够的物资,还有名誉和地位。”

完全搞不清楚,正是因为合适的气候与合适的人,才能创造足够的财富与文化的骑士先生,就像是绝大多数的野蛮人一样,产生了“为什么真正的勇士要挨饿受冻,而这些懦弱的混蛋却能享受富贵?”的想法。

如果张诚知道他这样的想法的话,肯定会拉着他,给他好好地上几节社会历史政治经济课。让他明白人类社会与经济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以及人民的生活习性与社会状况,是与经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的等等一系列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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