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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菲勒与以便以谢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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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改名是小金童年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对他来说这件事意味着家人对他寄予厚望,从宗教传统与种族传统两方面宣示了他的身份。更名改姓历来是各种宗教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来昭示改名者成为了一名新人。雅格成了以色列,大数的扫罗成了保罗,西门成了彼得,每一位教皇当选之后的第一道政令就是为自己的统治时代确定一个特别的名字。在民权运动期间,最愚钝的白人也不得不尽力领会Nigger、Negro、Black person以及American Negro这四种表达方式之间的区别。在尖锐政治危机此起彼伏的年代,名称区分惹出了许多麻烦与纠葛,这一点或许模糊了一项在黑人文化当中延续了许多代人的模式。奴隶后裔的集体与个人身份从来都不是板上钉钉无可争议的事情,而是随着环境升沉起伏,当事人的名字也会随之经常变化。

在奴隶制时期,黑奴的名字就像黑奴本身一样是属于奴隶主的财产,黑奴无权支配。换句话说一名黑奴经常会因为几度转手而频繁改名,有时候只是因为奴隶主一时兴起就会给黑奴改个名字。解放黑奴或者逃亡黑奴最经常提及的喜悦感受之一就是自己终于有了选择名字的自由。“我们在世界上找到自我定位的最初手段就是通过名字,”拉尔夫.埃里森写道。南北战争结束后,解放黑奴自行出版的报刊籍立刻拾起了黑人种族应当如何自我称呼的问题。black与negro这两个词(后者源自早期西班牙与葡萄牙奴隶商人)遭到了普遍的贬斥,因为这是奴隶主的惯用语,另外这两个词也将成千上万名一眼看去肤色并不算黑的混血儿排除在了黑人种族之外。“有色”这个词包容性更强也更准确,但是却无法将曾经的黑奴与东亚以及印度族裔区分开来。此外,将黑人称作有色人种也就暗示着白人是无色人种,或者说肤色是基础人类特质之上的附加性质。也有人主张使用“非裔”一词,但是这一主张也只是导致了进一步的争论,因为谁也不好说“非裔”究竟指的是种族本身还是种族发源地。十九世纪晚期,新奥尔良的多家黑人报纸纷纷采用了首字母大写的Negro一词,这种用法随即在黑人群体当中得到了最广泛的接受与应用。(白人报纸花了很久才接受这种彰显体面的做法,例如《纽约时报直到1950年才开始采用首字母大写的Negro。)

名称问题从没得到令所有人都满意的解决。比方说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在1909年成立时就将“有色人种”一词纳入了自己的名号当中借以赢取尊敬。但是到了第二年,第一家黑人所有且全国发行的日报《芝加哥捍卫者报却将所有相互竞争的称谓抛出门外,自行发明了“种族”的用法。这种用法就好像语义学上的安慰剂一样:“有色群体”成了“种族群体”,“黑人成就”成了“种族成就”。《芝加哥捍卫者报的创始人罗伯特.阿伯特(Robert Abbott)对于肤色问题极度敏感,“种族”一词的创新用法就是他发明的。阿伯特出生在奴隶制时期,他的生母嫁给了一名德国人,他从此成为了白人家庭里的一员。长大成人之后的阿伯特十分憎恨Negro一词以及一切与黑色有关的词汇——以至于他连黑衣服都不穿。他的妻子虽然也是黑人,但是肤色却浅得很。每当他去芝加哥歌剧院看戏的时候遇到白人观众向他打招呼,他总会含糊其辞地混过去,希望对方将自己当成来自非洲某国的外交官而不是美国人。尽管如此,阿伯特依然成为了“种族”权益事业的坚定斗士之一。

这场名实之辩触及了美学、价值观与身份层面的最深切两难处境,有时还会以最日常乏味的方式表现出来。白人称呼黑人的时候经常称名不道姓,为了反制这一点,许多黑人干脆不起名字。比方说日后成为种族隔离时期密西西比大学第一位黑人学生的詹姆斯.霍华德.莫瑞德斯,他的父亲摩西.“卡普”.莫瑞德斯当初直接给他起名J.H.。这一手很需要些许勇气,因为很多询问他儿子姓名的白人都拒绝相信这孩子“就叫J.H.”,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贬损这孩子的名字了。1950年莫瑞德斯参加空军之后不得不服从规章补全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依然坚持使用J.H.。后来等到他申请了密西西比大学之后,律师与记者们才翻找出了他的全名并使其名扬全国,倒逼着莫瑞德斯全盘采用了这个名字。

小金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获得了马丁这个名字。关于老金牧师当初究竟为什么要给自己以及儿子改名的问题,当事人往往沉默不语,仅有的两套解释还相互矛盾。第一种解释收录在劳伦斯.D.雷迪克(Lawrence D. Reddick)于1959年出版的马丁.路德.金传记当中。这本质量很过硬,金家成员与作者的合作也很深入。*根据雷迪克的说法,老金牧师刚出生时,他的父母就在姓名问题上发生了分歧。老金牧师的母亲达莉拉.金坚持选择了迈克这个名字。她在1924年去世之后老金牧师就开始自称马丁,这也是他父亲当年更偏好的名字。

*雷迪克的全名是劳伦斯.邓巴.雷迪克,这个名字取自世纪之交的著名黑人诗人Paul Laurence Dun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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