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尼布尔与台球桌2(1 / 1)

加入书签

当沃尔特.麦考尔在这年冬天来到克罗兹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朋友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名新人。在摩豪斯上学的时候金倒不是不爱学习,但是多少总有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意味。如今他却一个猛子深深扎进了各项课程当中,并且已经取得了足以傲视全班的成绩。克罗兹使得金经历了生平当中最突然也是最显著的一次性格改变,部分原因在于他渴望在白人文化当中为自己扬名立万。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与白人直接竞争,而且他的很多白人同学在本科期间都接受过更优秀的教育。金热切地想要证明他不仅能获得成功,还能出类拔萃。这样的欲望与沉重的种族责任感使他陷入了矛盾的身份认同。四十多年前杜博斯就在黑人知识分子当中十分著名地论述过这个现象:“我们总能感到自己具有两面性,一面是美国人,另一面是黑人;两个灵魂,两种理念,两套互不相让的奋斗路线……”对于金来说,这个矛盾意味着他的举止表现不得不靠拢自己心目中的白人形象,并且远离白人头脑当中的黑人形象,唯此才能为黑人挣得体面与尊敬。按照金自己的话来说,白人刻板印象当中的黑人“总是高声谈笑……衣着脏乱。”而他则始终在刻意远离这样的形象。在克罗兹,金养成了“近乎病态”的守时习惯,无论是上课还是赴约都从未迟到过。他的衣着打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无可挑剔。他在教室里总是摆出一副“阴郁肃杀”的神情。总而言之,他为自身性格当中的呢子布侧面笼罩了一层专注学者的外衣。

不过金的想法在黑人学生当中算不得仅此一家。突飞猛进的学术表现背后是一股远远更加深刻切实的热情。与他的许多同学不同,他很喜欢恩斯林与普里查德的严格怀疑作风。克罗兹的神学训练路线是首先拆毁学生原有的宗教信仰系统,然后从头开始构建一套尽可能合理的宗教知识体系,从而最大程度地缩短理性思辨与非理性崇拜之间的信仰之跃。克罗兹试图将自己打造成为神学领域的海军陆战队新兵训练营,训练的目的就是先破而后立。但是克罗兹对于最终成品的设想远不如新兵训练营那样遵循一定之规。在如此困难的三观重塑过程当中,金享有一项超过大部分同学的先发优势。尽管继承了浸信会的宗教遗产,又长期生活在父亲的权威之下,但是金依然在多年以前就硬扛着双重重担闯进了宗教怀疑论的领域。对于他来说,克罗兹的宗教观念就像种族混合的阶级、不上锁的宿舍以及白人女佣一样令人身心畅快。此时他孤身一人来到了离家六百英里的远方,沉浸在崭新的宗教、道德与历史观念当中。他很清楚自己热爱这些观念,尽管一时半会他还说不清楚为什么,而且他事先也并未背负必须接受这些观念的任何义务。转瞬之间他就永远地迷恋上了这个新世界,他的寝室地板上很快就堆满了,有时他甚至会彻夜不眠地潜心研读。

金在克罗兹的第一年里研究了很多位神学家与哲学家的思想,这些人当中有一位沃尔特.劳申布施,此人是德国人,早年从信义会改宗来到了浸信会。十九世纪末他来到纽约地狱厨房开展事工活动,并且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撰写了《基督教与社会危机(Christianity and the Social Crisis)一,人们普遍认为该的出版标志着社会福音运动在美国教会的兴起(日后谈到哪些籍影响了自己的宗教信仰,金总会将这本开列出来)。劳申布斯反对宗教对于虔诚、形而上学与超自然的惯常强调,而是将基督教诠释成为了通过社会伦理彰显出来的手足情谊。他认为基督教事工是旧约先知的延续,这些先知们弃绝了骄傲、自私与压迫,认为这三项罪孽触犯了上帝对于人类历史的规划,这项规划的顶点就是在一切世人当中实现“爱之完美”的基督教理想。在劳森布施之前也有其他神学家意识到了基督复临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描述的无阶级无国籍社会颇为相似,但他是第一个公然把这两者大胆结合在一起的人,并且认为这两者的结合不仅体现了圣经宗教的本质,还是启蒙运动竭力实现的目标。他乐观地宣称,教士的职责就是“利用布道坛的教化功能来应对公共道德领域的迫切问题。”批评家谴责劳森布施是个乌托邦主义者或者共产主义者。但是对于后世的追随者们来说,正是劳森布施将社会正义定义成为了最接近上帝之爱的人类成就,从而将宗教从不食人间烟火的死寂境地当中解救了出来。

最早向金介绍了劳森布施的乔治.W.戴维斯(George W. Davis)教授是匹兹堡钢铁厂某位工会活动家的儿子,也是克罗兹教职员工当中唯一一位严格和平主义者以及甘地的最坚定崇拜者。金在图馆里读到的《棕肤奇人甘地(That Strange Little Brown Man of India, Gandhi)就是戴维斯的私人藏。中的观点以及对于甘地种族身份的坦然强调都在金那里得到了积极反响。在克罗兹求学期间金从未接受过和平主义,事实上他还写了一篇文章攻击著名反战活动家A.J.穆斯特(A. J. Muste)的观点。穆斯特认为原子弹已经改变了关于战争与和平的关键道德问题,金则对此不敢苟同。但他依然将戴维斯当成了导师与顾问教师,他在克罗兹求学期间上过的接近三分之一的课程都是戴维斯传授的。这对师徒之所以走到一起也很好理解,因为戴维斯是劳森布施的社会福音运动的代表人物,而金则发现他自己在克罗兹“很容易就接受了自由主义传统”。此外从个人角度而言金也很喜欢戴维斯,因为这位老师十分平易近人。

当然,并非每一位克罗兹教授都会把现代圣经批评代入自由主义政治当中。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恩斯林,他从不掩饰自己对于劳申布斯与社会福音运动的鄙视。恩斯林认同阿尔贝特.施韦泽的立场,他认为被劳森布施奉为宗教精髓的登山宝训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套“过渡伦理”。耶稣之所以主张这套伦理,是因为他相信天国的秩序即将在人间建立起来,但是他的预期却始终未能实现。因此恩斯林很不待见过度拔高登山宝训的做法,更不待见登山宝训对于世俗理念的一揽子谴责。他认为登山宝训的教诲与日常人类事务无关,而且社会福音的关注重点本质上无非是政治圈里的口舌纷争。宗教理应关注终极现实的本质,相比之下社会福音的目标未免有些不值一提。恩斯林针对社会福音的批评既精准又刻薄,他的日常举止颇为古怪,他的私人信仰则藏匿得严严实实。似乎只有他本人才理解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如何协调统一,他的学生们则总是大惑不解,为什么思维如此剑走偏锋的人每周还至少会参加三次浸信会活动,老老实实地坐在长椅上倾听各种陈词滥调。假如哪个学生胆敢在学校里对他说出同样的言论,非得被他骂得灰头土脸不可。同事们认为认为他是学校里的托利党,大多数学生则认为他是个满腹偏见的小心眼。在他为金撰写的优秀学生推荐信当中,恩斯林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声称自己从没想到一个来自南方的有色学生居然也能在克罗兹搞出一番名堂来。

学生们的社会理念要比老师们更加多样化。奥布里校长在1948年推行的种族混合实验不仅令很多黑人学生大为振奋,也使得一部分白人学生心存不满。紧张的暗流在学生群体当中涌动,餐厅里经常能见到有人吃饭吃到一半就拂袖而去,不锁门的寝室也难免导致了猜忌摩擦乃至偶尔的公然敌对。克罗兹的官方态度历来主张宽恕谅解与种族和谐,金的立场也与学校的态度完全一致。他主张爱与理性足以挖掘出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根本善意,这份善意要比种族仇恨或者个人敌意都更加深厚。绝大部分黑人同学大致都同意他的观点,公然与他唱反调的就只有一个人。这位约瑟夫.柯克兰(Joseph Kirkland)是唯一一位来自北方的黑人,也是除了金以外唯一一位布道人的儿子。他的父亲是费城最大的黑人浸信会的牧师,手里掌握着三个博士学位,学识过人,说一不二。但是柯克兰却从小就喜欢与父亲对着干,他性格顽强,精明干练,很早就成为了贫民区彩票赌博的兜揽人,后来又操起了贩卖私酒的行当。他心目中的社会福音就是将克罗兹的教授们从象牙塔里拽出来塞进路边酒馆里,让这些惯于拉开距离分析社会的文化人直接暴露在平民百姓之中。柯克兰认为社会福音的信徒们十分幼稚,对于各个种族内部的社会裂痕缺乏清醒认识。每当南方来的同学们对于北方地区的种族融合现状大发感慨的时候,他都会话里带刺地提醒他们,种族融合政策即便在北方也仅限于校园之内,根本无法向切斯特市区迈出半步。此外他特别喜欢撩拨金,因为在他看来金就是一束未经风雨的温室花朵。无论种族,绝大多数在克罗兹读研的学生都要依靠校外工作赚取学费,家里出钱的学生寥寥无几,金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不用自行赚钱的黑人学生。柯克兰总是嘲笑金“揣着支票簿来上学”,他本人则因为拒绝了父亲的财政支援而倍感自豪。金第一次来到柯克兰的寝室做客时看到柯克兰在冰箱里存放了啤酒。他对此非常反感,并且告诫柯克兰要注意言行,因为他们全都肩负着“黑人种族的重担”。柯克兰却满不在乎地反问道:“那又怎么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