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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尔与台球桌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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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克罗兹,金尤其以演讲术见长。同学们都对他的布道技艺大为折服,以至于每次轮到他进行周四学生布道时礼拜堂都会挤得水泄不通。只要金在布道实习课期间走上布道坛,台下肯定会坐满前来观摩的同学。一代人之后,当年曾与金同窗学习的白人同学们就算已经忘记了金的日常细节,却总会清楚记得他在布道实习课上选择了什么文本,宣讲了什么主题,具有怎样的感染力。有一次他选择了罗马10:2,“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并且面向某白人浸信会的女性会众团体宣讲了基督教与共产主义的关系。金在布道时就像演员一样极为注重举止细节,例如他会看似随意地将笔记往布道坛上一丢,让每一位听众都注意到自己打算脱稿,而且他的做派十分庄重,拉足了一板一眼的架势。他认为自己不是在布道,而是在进行“宗教讲座”。但是热心与真知识在他内心当中的冲突——以及这场冲突的一切种族、阶级与神学基础——产生了足够的热量,使得他的布道十分引人入胜。金在克罗兹拿到的最好成绩与最高评价全都来自布道实习。在三个学年里他总共选修了九门与演讲术相关的课程。

金的布道术教授罗伯特.凯顿(Robert Keighton)非常讲究风格与经典辩论形式,这两者都与金相得益彰。凯顿是一名高派浸信会信徒——学校里有些低派信徒或者说“踩蛇派”信徒指责他在内心深处其实是个圣公会份子——他喜欢话留三分、冷面幽默以及紧凑结构,还喜欢信手拈来地引用诗人与剧作家的名句。凯顿一手创办了克罗兹戏剧社并一直担任总导演,在课堂上他曾经声称自己真心希望能像熟谙莎士比亚那样掌握圣经内容。学生当中还有传言声称英国莎士比亚博物馆曾经打算聘请他当馆长。至于现代诗人,凯顿最喜欢主打反浪漫主义风格的W.H.奥登与T.S.艾略特。但是布道人的心中都有着渴望浪漫主义的一面,凯顿也不得不向这一点做出让步。他向金引荐了几位较为古典的英语诗人,例如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与威廉.柯伦.布赖恩特。日后金在自己的公共生涯当中经常引述这些诗人的词句。没那么幸运的是,他还向金介绍了圣奥古斯汀。倒不是说圣奥古斯汀文笔不好,只是他太习惯于运用俗套对比(“肉欲的污泥浑浊了友谊的清泉,色欲的幽暗地狱遮蔽了友谊的光辉”),尤其是在讨论罪孽与邪恶的时候。就像圣奥古斯汀一样,凯顿也认为宗教的一大部分内容在于说服公众,而说服公众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最有才华的演讲者正面解答最棘手的问题。他向金传授了自己毕生研究演讲术的心得:演讲有三大要旨,即证明、渲染与说服,分别作用于听众的头脑、想象与心灵。

至于布道人的本行技艺,凯顿更是装了一肚子套路。他认为布道人应当按照经过千锤百炼的行文结构开列大纲,然后再添加具体内容。常用的结构有步步登高、流光溢彩、火箭飞天、孪生双子、神秘礼包等等。步步登高结构就是用逐渐增强的论据反复论证同一个论点,直到得出布道人希望听众接受的结论。流光溢彩结构就是从各个角度审视分析同一个主题,就像珠宝匠人检验宝石成色一样。火箭飞天结构以一个足够抓人的故事开头,然后用故事引出一段天人同理的教诲,同时还要衍生出一连串次一等的道理并且任其洒落在会众头顶上。凯顿的教学方法是先讲解布道结构,然后要求学生们上手尝试。他的布道课迫使好几名学生肄业离开了克罗兹,因为他们克服不了怯场的毛病。但是无论是课堂设置还是众目睽睽的压力都令金感到如鱼得水。金从小就喜欢拽文,凯顿的教育则将这一倾向纳入了秩序与风格的制约之下。

神学院的布道课就相当于理工科院校的实验室,不仅是产出成果的机构,还是校园社交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间茶歇时间或者其他社交场合相比,公开讲话能够远远更加到位地暴露每一位学生的性情品质,因此也能远远更为有效地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黑人学生们尤其喜欢将凯顿传授的庄重正式结构与自家教会的民间功夫进行对比。他们开玩笑说凯顿有步步登高,他们则有搂草打兔子。所谓搂草打兔子指的是布道人假如感到会众情绪激动起来,就要趁热打铁一遍遍重复布道主题。这就好比不知道草丛里究竟有没有兔子的猎人只要看到草丛抖动就要往里面放一枪,免得错过猎物。凯顿有分类布道体系,他们有写在手心里的三大论点。金与麦考尔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在其他黑人同学来到校外的真实教堂里布道时偷偷溜进去旁听。他们两个的模仿功夫都十分过硬,将其他同学的举止做派学得惟妙惟肖。返校之后这对搭档总会向其他人重现自己的见闻,经常将当事人窘得无地自容。麦考尔首先会摆出一副土头土脑的架势,情绪激昂如同放烟火一般,掏心掏肺地大声疾呼耶稣是圣灵降世道成肉身。接下来金则会进行“正确的”布道示范,以同样夸张的风格效仿恩斯林的理性历史主义做派,就事论事地声称耶稣只是一个颇有才华的犹太先知而已,而且还有一大堆个人问题。

同学们公认的全班布道水平第二强名叫霍勒斯.“怀特”.惠特克(Horace “Whit“ Whitaker),也是一位来自南方的黑人。金与麦考尔经常和他一起去拜访当地的J.派尔斯.巴伯牧师(J. Pious Barbour),此人是第一位来到克罗兹求学的摩豪斯毕业生。三个人在这位前辈家里度过了很多愉快的夜晚。巴伯装了一肚子故事,还是个小有名气的业余哲学家。1948年大批来到克罗兹的黑人学生为他提供了稳定的听众群体,提携后学也成了他最喜欢的消遣活动。每当饱餐一顿惠特克夫人精心烹饪的家常菜之后,宾主双方总会展开一场苏格拉底式的问答交流。巴伯自诩是“最深刻的浸信会神学家”。有时候他也会满嘴跑火车,例如他经常旁征博引地警告年轻人们千万不能放任天主教神父进入家门。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沉闷乏味的人,尤其喜欢用最新近的理念把学生们**得坐立不安,而且他的涉猎领域几乎无所不包。“田立克就会胡说道,”有一次他在寄给金的信中写道。“根本没有什么‘存有本身’……康德早就证明过这一点了。”在日常的教牧工作当中,巴伯总要维持一副端庄稳重的做派,相比之下跟这些年轻人进行头脑角斗要刺激得多。学生们也没有辜负他的盛情款待,把他家当成了重要的社交场所,以至于经常带着刚刚结识的女友登门拜访,一边享用美食一边向姑娘们炫耀自己的学问,满心钦佩或者耐心十足的姑娘们则会文静地坐在一旁听他们慷慨陈词。

在第一学年里曾经与金约会过的姑娘当中有一位胡安妮塔.塞勒斯(Juanita Sellers),她与金是亚特兰大同乡,两人在中学时期就相互认识了。塞勒斯是个美丽、端庄且聪慧过人的姑娘,此时她正在哥伦比亚大学与克里斯汀.金以及其他几位来自斯派尔曼的闺蜜一起读研。她成长在黑人亚特兰大的西城精英区,她的父亲是城里最杰出的黑人殡葬师。塞勒斯家的社会地位很高。当她与闺蜜们在哥伦比亚大学宣誓加入德尔塔姐妹会的时候,有人嘲讽她们是在削尖脑袋往上爬。塞勒斯则反唇相讥,声称自己不可能抱有这样的动机,因为对她来说再往上已经没有可供攀爬的空间了。这样泼辣爽利的为人态度再加上其他许多优秀品质使得她成为了金老爹眼中的理想儿媳,金老爹恨不能立刻就让儿子把这姑娘拿下。在这一年里,金多次前往纽约并且拜访了塞勒斯一家,还邀请她在周末来到克罗兹做客。消息传回亚特兰大,金家人无不满心欢喜。塞勒斯经常与克里斯汀一起来到神学院,在巴伯牧师家里与金和他的朋友们共度了许多夜晚。

在克罗兹第一学年的暑假期间,回到亚特兰大的金或多或少地成为了以便以谢教会的全职牧师。期间他与塞勒斯频繁见面,以至于亲友们都在猜测两人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再前进一步。有一天下午,金陪着塞勒斯在奥本大道上散步,突然间他告诉塞勒斯,自己希望能将她引荐给一个人。他敦促她赶紧找个地方梳头补妆,拿出最好的一面。接下来金并没有进一步做出解释,而是径直领着塞勒斯来到了以便以谢教堂隔壁的自由浸信会教堂(Liberty Baptist Church)并且按响了门铃。牧师将两人请进门来喝了一杯茶。这次会面虽说很愉快,但是也十分正式,而且教会气息特别浓厚。告辞出门之后金感谢塞勒斯陪同他前来做客,然后就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接连几天塞勒斯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后来还是克里斯汀为她化解了谜团:这次访问是一场教士之间的外交活动。金的上一位正式女友是个“东区人”,也是自由浸信会的成员。对于金来说,带着塞勒斯拜访前女友的牧师也就意味着公开宣布他打算移情别恋,并且不露声色地为对方提供了表达反对意见的机会。此外这次访问也是向自由浸信会牧师传达善意的举动,这样一来假如他的前女友为了自己与金的感情问题前来咨询这位牧师的意见——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牧师就不至于后知后觉了。正是如此复杂的算计构成了布道人的职业规范,金在这方面可谓轻车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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